知识 (KNOWLEDGE)
希腊理想中,知识是对事物那静态并持续的状况的探思。希伯来人侧重生命的动态过程,视知识为人与经验世界的接触,这种关系不是需要人的理解,也需要人的意志力。
A. 在旧约
旧约提到人「认识」各种经历:丧子(赛47:8),悲痛(赛53:3),罪(耶3:13),神的手和祂的大能(耶16:21),祂的报复(结25:14)【译注:在和合本里,首两段经文都没有照原文译出「认识」一词】。男女亲密的性交也说是「认识」对方(如:创4:1;士11:39)【和合本意译为「同房」和「亲近」】。最重要的是,认识神不仅是知道祂的存在;神的存在是一般希伯来文献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认识神是照祂的本质认定祂—祂是一位要求人人顺服的主宰;祂尤其重视曾与祂立约的以色列子民对祂的顺服。祂是独一的真神,祂的圣洁和慈爱是从国家和个人的经历明明「可知」的。表明人有这种认识的标准在于顺服;它的反面不仅是无知,更是反叛和任性离弃神(撒上2:12,三:7;代上33:13;赛1:3;耶8:7,24:7,31:34)。此外,承认主的要求和宣称也包括弃绝异教的神祇,因为知道它们不是真神(赛41:23)。
在神和人的关系中,神那方面也有知识:祂认识人,这种认识尤其不是理论上的观察而已,因为人和万物都是神创造的。神的无所不知也建基于此:祂认识这个世界和其上的人,因为他们的存在都是出于祂的命令(伯28:20;诗139)。神特别认识那些祂拣选为代表的人:在圣经中,这种认识称为神的选召(耶1:5;何13:5;摩3:2)。
B. 在新约
面对人人形式上知道神存在却不承认祂宣称的一个民族,上述论及知识的方向是很自然的。从希腊化的犹太教和新约,如何引用和它们的衍生字词,我们发现上述希伯来的观念受了外邦人根本不知有神存在这事实所改变(蒙昧无知)。然而,这希伯来的观念大致上仍得以保存。基督的启示使世人得以全面地认识神,而全人类都应对此启示有所回应。这不是头脑上的了解,而是顺服祂启明的旨意,接纳祂所彰显的爱,并与祂相交(约17:3;徒2:36;林前2:8;腓3:10)。我们可以这样认识神,全因为神出于祂的爱呼召人认识祂(加4:9;林前13:12;提后2:19)。这整个启蒙与接受的过程(提前2:4;提后2:25,3:7;多1:1;约8:32)可以被称为认识真理。
保罗和约翰的时代出现了一些神秘宗教和混杂的「哲学」,其信徒声称获得秘传的知识;这两位使徒都不时在其文字中刻意提出相反或反对的意见(提前6:20;西2:8)。这种知识称是人接受入教仪式或蒙启迪后获得的,入教的人由此得着一种超越信心和理性的属灵洞察力。保罗(尤其在哥林多前书和歌罗西书)和约翰的著作力斥其非,并强调识神是从委身于这位历史的基督开始。这种知识与信心并无抵触,而是成信心的。除了基督的启示,我们不需要别的启示。(诺斯底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