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讨论的是一个人对邻舍的爱。这里描绘的爱有一个特点,就是时时顾及别人。
这种爱并不是基于英雄主义或理想主义,二者均能使我们“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第3节),但在本质上,这是自我中心的表现,虽然别人可能看不出。这正是问题的关键。
我明白了什么是“起初的爱”,也领会到主耶稣在启示录二章对信徒所要求的,是一种无己的爱,但这种爱的对象不是人,而是那位独一的真神,因为只有祂才配受我们“起初的爱”。“起初的爱”就是我们个人与耶稣的亲密关系。
现在,神的灵光照我。我已经相信耶稣是我的救主,也凭信接受祂,又因爱祂的缘故,我奉献自己为祂工作。我的一生任凭祂使用,作祂的见证人。然而,我对主的爱,亦即那惟一能满足主的“起初的爱”,无声无息地随着时光消逝了。
我们可从一个妻子与丈夫的关系看到一个比较。作妻子的为了丈夫,曾毫无保留地爱他。可惜岁月无情,虽然她还是忠心服侍他,细心照顾他,甚至完全分担他的责任和家务,但作丈夫的仍然觉得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妻子对他并不如初恋时的亲切,她不再表现出一种要单独与他相处的欲望。就是有机会与他亲近也故意避开。起初她的时间是属于他的,现在却不是了。她现在只喜欢工作。事实上,她将自己完全投入工作中,虽然她还是口口声声说:一切都是为了他。
我明白到过去我与耶稣的关系,就如一段褪色的婚姻失去了什么似的。在周日或假日有点儿空间时,我做什么?我不愿浪费时间去和别人交往,彼此分享经验,交流意见。我也不愿看书,或出外享受大自然。
我仍然埋头工作,做一些我平时无法完成的工作。至于亲近主耶稣,让主在我空闲时有优先权,我却不去做。我并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主。我的爱既属于主,也属于其他人或事物。
我保持一段固定的安静时间,却不是为了寻求祷告的平静,以表达我对主的爱。我并没有盼望多些亲近主,也不想听祂倾诉心事。我并没有深切地渴望使祂快乐。我的心思飘忽不定,没有集中精神。
我的双脚也是这样:只要有空,便四处走动,却从来不到安静之处祷告,而主耶稣却在安静的祷告中等候我。
真诚的爱是不断渴望与你所爱的人同在的。耶稣正是这样。因为祂就是爱,如圣经所说:“神就是爱”(约壹4:8)。
祂寻找我们,也等候我们以爱去寻找祂。祂等侯的是一个单单寻求祂的爱,因为除了我们的爱,任何事物也不能满足祂。我们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坚忍地背负重担,固然重要;我们恨恶罪恶,不与罪恶妥协,也很重要;这些都是一个基督徒应当有的,但是单有这几样还不够。主要求的更多,祂要的是我们个人真切的降服,而且不是一次,乃是持续不断的天天的降服。
这是我从主在启示录二章给以弗所教会的信息中所领受到的真理,它改变了我的生命。因为我们对主的爱,与一般所说的“爱神”并不相称。我们对主的爱,时常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事实上,它不过是我们众多爱慕中的一种,而不是全心全意的爱。不!在耶稣对以弗所教会的评语中,祂的意思明显不过。祂要的是全心全意的爱,真真正正的“起初的爱”!
当我为此祷告,阴霾便消散。我明白世上只有一种爱能清楚表达“起初的爱”,就是新娘的爱。我们在这里用新娘的爱来说明“起初的爱”藉此更深入了解耶稣所说的“起初的爱”是什么意思。
我想到新娘“起初的爱”时,心中便不其然感到哀伤。这爱有一个特性,就是全心全意,死心塌地的爱着新郎。她每时每刻都想念他,渴慕他。然而当我察看自己对耶稣的爱时,发觉似乎完全失去了这种绝对性的渴慕。
新娘的爱是完完全全,毫不吝啬,不计后果的爱。她为了新郎,即使被人视为愚蠢的事也去做。这种爱是牺牲的爱,愿为所爱的人而付上一切。但若要在我对主的爱中,找到这些标志着新娘的爱的特征,你一定会白费心机。
神的话如利剑越刺越深。圣灵叫我知罪,使我看到我失去了最重要的“起初的爱”-我对主亲密的爱。
过去我可能曾为到自己循规蹈矩的基督徒的生活而自夸,认为一切都很妥当,以致渐渐丢淡了对主的爱。
我想许多基督徒也和我一样,慢慢失去了“起初的爱”。一段美满的婚姻会渐渐褪色,我对主“起初的爱”也渐渐消失,但我却一直以为我换来了一个理智,成熟的爱心,比以前更严肃,更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