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认识论
谈到认识,主要包含三个部分:认识的对象、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信念以及认识对象时所使用的方法。
神学认识论要认识的对象不是神学,而是神。他是一位创造主,他是主,我们是仆人。我们要认识他就是要认识他的掌管、权威和同在。他虽然是主,本可以像我们所理解的那种邪恶的奴隶主那样,对我们发出命令、责打我们的悖逆和懒惰,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不停地压榨我们,直到我们的最后一滴血都为他而流,这样的待遇完全符合我们的身份。但上帝却不单是一位高高在上的掌管者,他也是一位亲密的朋友。他向我们大施慈爱,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让我们也有得儿子名份的机会。所以,对神的认识基本上是指一个人与神的友谊或者对他的敌对,把他当作残酷的奴隶主就敌对他,把他当作亲密的朋友,就爱他顺服他。我们与神的关系也直接影响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因为世界万物都是他所造的。我们要认识的万物不是原始资料,不是没人碰过没人解释过没人发现过的原始资料,而是万事万物都已经在神的解释中了,是上帝赋予了万事万物意义,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实际上就是去发现这种已经被赋予的意义,并且理解它,虽然常常也会理解错。
为此,弗兰姆提出了著名的三视角:规范性视角、处境性视角和存在性视角。我们对神和世界的认识,都需要规范,不是出于私意的理解和解释,而是要按照这位造物主自己的解释来认识。然后这种规范性的认识还不能形成知识的全部,因为应用也是知识的重要部分。在具体的应用当中,我们才更加认识上帝和万物。比如对斧头的认识,我们对于它的样子、功能都有了规范性的认识后,只有当我们真的拿起斧头使用的时候,我们才更加完整地认识了斧头。于是就有了处境性视角和存在性视角。处境性视角说的是整个社会或文化的处境,斧头在古老的年代里都是用来砍柴的,在周星驰的电影里,却是某个帮派的武器,用来自卫和砍人的。存在性视角说的是个人具体的内心感受和应用情况。砍柴的时候,有的人是专业的樵夫,有的人一不小心就砍到了自己的脚趾。
在第二部分,对知识的证明中,弗兰姆也是采取了三视角的方式。规范性视角的证明集中在圣经,神的律法。圣经是所有人类知识的终极证明,我们如何证明我们对圣经的信念是正确的,还是需要通过圣经。除此之外再没有更高的权威。神在圣经中的自我启示是人类最高的思想法则。这里存在着循环论证,似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自圆其说。但由于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是一种仆人对主人的认识,那么我们的规范必须是来自于他,而不是别的权威。我们必须忠诚于造我们的主。
处境性视角的证明则集中在自然的启示,单是大自然的证据就足以让罪人无可推诿了,因为神通过所有被造的一切来启示他自己。
存在性视角的证明主要集中在应用层面。我们必须要把我们所确定的知识应用在生活的所有层面,我们要问自己,我们是否可以用这种信念来生活?这是我们因为认识神而被重生,所要活出来的新生命吗?我们是出于信心和爱心在回应我们对神的认识吗?因为即使圣经自己证明自己是真的,甚至大自然也大声诉说神的真实性,但我们个人却不一定会把主接到我们的内心,我们会说,啊,这真是一门高深的哲学,值得古往今来的人好好研究,但仅此而已。所以我们在这些证据的面前,需要祈求圣灵的工作,求上帝使我们产生真实的信心,在我们的生命中真实地经历上帝的存在、伟大和慈爱。
这种认知的确定性、并有合宜的信心回应,是一种认知的安息,是敬虔的满足感。你不再到处流浪,想要找一个可以一生委身其中的知识,却不断地寻求不断地放弃。你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让你完全相信的信念,并且安心按照它来生活,从此不再动摇。我们都需要这种安息,仿佛流浪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他投进父亲的怀抱,说,我得罪了你也得罪了天。而父亲抱着我们,亲吻我们悖逆的颈项,给我们带上戒指,穿上鞋子,披上袍子。肥牛肥羊都预备好了,因为我们是那样的满足快活。
有了第一部分的认识对象,第二部分的证明,证明我们要认识的对象是真的,我们对他所产生的信念是正确的,那么第三部分就要谈认识的方法,如何获得这种正确的认识。弗兰姆仍然是用三视角的方式来展开。
规范性视角主要集中在圣经的使用,这就涉及到解经,用什么样的理论和方法来解经。作者对反抽想主义做了介绍和分析。以前我不知道自己是反抽象主义者,我寻求具体的个人性关系,不喜欢说套话,认为“套话”式的祷告词不走心。但我若认真思考,不得不承认,其他人都说的“套话”很多是规范性的语言,蕴含了真理。
处境性视角主要谈论研究神学的工具:语言、逻辑、历史、科学与哲学。因为神学不只是圣经的重复,而是要把圣经的语言联系、应用在我们所经验的世界中,因此,我们使用圣经以外的资料是不可避免的。
存在性视角主要谈论了神学家的资格。简单来说,我们必须在爱中进行神学思辨,我们的理性、情感、意志和想象统统都要在神的心意中来被使用,我们要尽心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神,爱他顺服他,是我们认识他的方法。悖逆的人无法认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