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神的律法跟我有什么关系?》系列文章的第6篇。
我们已经看到,旧约律法对于新约基督徒而言仍旧适用。下面我们将详细查考十诫,研究其内涵,思想它们对于现今生活的应用。
出埃及记二十章中,我们读到:“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1-3 节)。经文的开头是十诫的序言,神以自己为赐律者:"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此外,这段经文的最后一句是第一诫:“除了我以外(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有些学者认为,这条诫命表明以色列人还敬拜其他神明,但他们应当主要效忠耶和华神。以色列周边的文化就是这样,虽然有很多偶像,但每个民族都有主管他们的神明,他们也主要效忠这个神。这些学者声称,雅威只是以色列这个民族的神。然而,传统基督教否认这种观念,相反教导一神论。独一真神的信仰出现在十诫的开篇,我们看到神不只是特定民族和群体的神,而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神。
这条诫命不止禁止多神论或偶像崇拜,而且禁止承认其他神明,哪怕已经将真神摆在显要的位置。"除了我以外(在我面前)"的意思并非"排名靠前",而是在神的面前和同在中,我们不当有任何其他神。当我们思想神的无所不在,就看到世界上不存在我们可以敬拜别神的地方。第一诫说神不容许任何被造物分享他的荣耀和圣名,唯有神是万国的主,唯有神当受敬拜。
在《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列出了第一诫禁止的四个方面。第一诫的根本逻辑是,任何属于神的,都不能归给其他事物。按照加尔文的观点,有四个元素是唯独属于神的:崇拜、信靠、祈祷和感恩。
圣经反复强调,人应当以敬畏、赞美、尊崇和敬拜来到神面前。每个人都有敬拜神的义务,敬拜的意思是将神的名所配得的荣耀和尊贵归给他。因此,将这样的荣耀尊贵归给其他受造物,就是偶像崇拜。
查考旧约会发现,以色列信仰的根本危机是与偶像持久的暧昧关系。然而,以色列人并非唯一的拜偶像者。罗马书第一章中,使徒保罗教导说,不只是以色列,全人类最根本、最严重的罪就是偶像崇拜,将唯独属于神的荣耀替换为谎言,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而非创造主。敬拜受造物是偶像崇拜的核心,然而我们必须小心这个定义,因为我们倾向于以为偶像崇拜就是在一座雕像面前恭敬屈膝,例如金牛犊或图腾柱。但实际上,偶像崇拜的范畴要广泛得多,任何时候剥夺了神的荣耀,都是拜偶像。任何时候将圣经的神替换为按我们形象创造的假神,都是拜偶像。
例如,圣经启示的神是全然荣耀的,他具有完美的公义、怜悯、忿怒和爱。如果我们妥协这些属性,捏造一个没有主权、不圣洁、不全能、可以改变的神,那就是将神的荣耀和真理替换为谎言。如此我们就不再尊神为神,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谴责的。神的忿怒显明在那些窃取他的荣耀和属性,拒绝尊他为神的人身上。
我们每个人的信仰中都或多或少有偶像崇拜的成分。如果我们不喜欢神的某个特质,就删掉不喜欢的属性,那么我们敬拜的神就不再是真神。神的属性不是我们可以挑挑拣拣的,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就丢掉,那样我们不过是在制造假神。真神是圣经所启示的神。
其次,加尔文注意到,我们不仅当唯独敬拜真神,而且应当单单信靠真神。加尔文不是说我们不能信任人类,而是说我们在救恩上应当唯独信靠神。我们可能会倾向于信靠其他事物,例如我们自己、教会、朋友和我们的劳苦,但终极意义上,只有神值得我们信靠,能给我们安息。
加尔文论到的第三个唯独属于神的元素是祷告。祷告即求告,我们求告谁获得安慰、拯救和满足?我们说自己相信、信靠和敬拜神,却求助于星座、祖先和其他事物得救,这就是拜偶像。我们必须唯独信靠神,指望从他而来的帮助。
第四个唯独属于神的敬拜元素是感恩。回到罗马书第一章,保罗说神尽管透过被造物启示自己,人却以不义压制真理,堕入偶像崇拜。他谴责人类犯了两件恶行:拒绝荣耀神,拒绝感谢神。换句话说,堕落的世人不仅犯了不敬拜神这个大罪,而且还有一样共生的罪:拒绝感谢神。
当我们抱怨自己在世上的境遇,就是缺乏感恩的表现。有时我们心里埋怨神不公平,我们配得比当下更好的,问题归根到底出在神身上。我们专注于自身的问题,认为神对我们不公平,而非明白我们享受的一切美善之物都是从神而来。既然从神领受了一切的福益,我们就应当以感恩、赞美和尊崇回应。如果我们不感恩,就违背了第一诫,因为我们并没有将神的慈悲和良善常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并没有用感恩的颂赞敬拜他。
我们并非单单为了工作、健康、快乐、婚姻或关系受造,这一切都是人生的福泽,但终极意义上,我们被造是要荣耀神。正因这个缘故,第一诫才呼召我们履行我们受造的目的。神为他的名发热心,我们是为他的荣耀受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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