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与神有对的关系?系列之第一章
在瑞士日内瓦的老城区,日内瓦大学院内建有一个纪念宗教改革的大公园。公园里有一堵巨大的墙,被称为“国际宗教改革纪念碑”,简称为“宗教改革墙”。墙上的雕像和浮雕,描绘了宗教改革时期的人物,包括约翰·加尔文 (John Calvin)、约翰·诺克斯(John Knox)、威廉·法勒尔(William Farel)和西奥多·伯撒 (Theodore Beza)。在这些雕像和其他雕像的周围,两边刻着宗教改革的格言:post tenebras lux— 黑暗之后是光明。
这句话不仅指的是对圣经的揭示和解放,就是说,在宗教改革期间,普通人开始可以读到圣经,而且更是指曾经一度不再传讲的,圣经中最重要的教义得到了恢复:即唯独因信称义。这也是抗罗宗改教的首要与核心问题。在抗罗宗信徒和罗马天主教徒的争论中,双方都看到,因信称义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不可能有任何妥协。双方都相信,在称义的教义中,关系到的是圣经福音的本质。当福音受到威胁时,一切都会受到威胁,因为福音告诉我们如何才能在神面前称义。
在加 1:6-9 中,保罗描述了得到福音真光的重要性: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这位使徒是一个不断宣扬忍耐、温柔、谦卑、仁慈和宽容的人;相反地,他又不断斥责争斗、分裂、争吵、好争辩等等的罪。这个人说,我们应该竭力与众人和睦;他是一位以追求和睦与合一为著称的使徒。然而突然间,他在一个教义上说:“在这里不能宽容。容让把福音更改成别的福音,就是宽容了不可宽容的。”
保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表达了他的惊讶——不是说百姓离开了他向他们传讲的福音,而是希奇他们这么快就离开了福音。他还没离开他们多久,他们就转而去听犹太教的教训。这些从犹太教出来的人坚持认为,人不能只靠信基督得救,必须还要加上靠好行为和遵行律法才能得救。这个“别的福音”根本不是福音。福音只有一个,就是神的福音,是在基督里并透过基督启示出来的,由使徒们宣讲和解释的福音。在这一点上,保罗对任何传讲其它偏离圣经教义的人宣布了咒诅。“可咒可诅的”希腊文是anathema,英文是 accursed;damned。
使徒保罗明白,称义的问题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最终触及每个人的生命。这个议题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们如何得救?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是一个关乎永生的问题。新约圣经明确指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在神面前交帐,神是公义的,然而我们是不义的。称义的教义解决了这个问题,宣告了我们作为不义的人,如何与公义圣洁的神和好。所以,如果问基督教信仰,福音好消息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这个教义。
马丁·路德在保罗的评估基础上,将称义的教义视作教会站立或跌倒的关键。路德明白,神学是系统化的,对福音教义的一部分歪曲会影响我们基督教信仰中的所有其它方面。约翰·加尔文也说过类似的话:“我们必须重视讨论 [ 因信称义 ]。我们必须记住,这是信仰转向的关键。所以,我们要更多地关注和留意对这个教义的认识。除非你首先搞清楚你与神的关系,以及祂对你的审判的性质,否则你就既没有一个得救的根基,又没有一个我如何与神有对的关系?4建立对神敬虔的根基。”(引自基督教要义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3.)
你认为知道自己如何得救重要吗?你认为自己得救的基础是什么?对你来说重要吗?我想不出任何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我们都要像腓立比狱卒一样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 徒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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